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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要提示
一、开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财务会计报告、法人治理情况、各项风险管理状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宋具江、行长刘宇、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浩保证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描述或者重大遗漏,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实际情况。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开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开阳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宋具江
三、注册资本:525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办公地址:贵州省开阳县开州大道134号
邮政编码:550300
电 话:0851-87259987
四、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
一、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3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第四章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建立了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利、责任和议事规则,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董、监事的作用,确保本行合规、稳健、持续发展,为股东赢取回报,为社会创造价值。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于2023年04月10日在本行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合计持股占应到股东股份的100%,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开阳富民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等8个议案。以上决议均由贵州成城律师事务所卞海燕律师和佘治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于2023年9月13日在本行会议室召开了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刘玉军同志辞去董事职务,选举及更换董事为宋具江同志;于2023年12月08日在本行会议室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及更换职工监事为伍丹丹同志。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行外兼职情况 |
宋具江 | 男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无 |
刘宇 | 女 | 董事(执行董事) | 无 |
孔凡宇 | 男 | 董事(执行董事) | 无 |
张玉琴 | 女 | 董事(非执行董事) | 温州西雅图西鸿图鞋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
周伟 | 男 | 董事(非执行董事) | 苍南县亮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
备注:所有董事均为董事会提名。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本行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开阳富民村镇银行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等62项议案。
本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2023年度各自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本行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组成人员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行外兼职情况 |
陈英杰 | 男 | 监事长 | 无 |
伍丹丹 | 男 | 监事(职工) | 无 |
周林平 | 女 | 监事(股东) | 北京众人拓宏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
备注:所有非职工监事均为监事会提名。
(二)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本行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开阳富民村镇银行202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等29项议案。
本行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并通过各项议案,并派员列席董事会。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经营管理层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经营管理人员构成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时间 |
刘宇 | 女 | 行长 | 2021年11月22日至今 |
孔凡宇 | 男 | 副行长 | 2021年11月22日至今 |
(二)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先后召开近40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2023年度负债业务重点工作》等事宜。
本行经营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五、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财会科技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龙岗支行、楠木渡支行和花梨支行等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六、股权信息
(一)股权情况
类别 | 股东数量(户) | 股份数额(万股) | 占比(%) | |||
2023年初 |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2023年末 | |
法人 | 1 | 1 | 2900 | 3045 | 58 | 58 |
自然人 | 6 | 6 | 2100 | 2205 | 42 | 42 |
员工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7 | 7 | 5000 | 5250 | 100 | 100 |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股权现由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托管。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现持股份额(万股) | 现持股比例(%) | 上年末持股份额(万股) | 上年末持股比例(%) |
1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45 | 58 | 2900 | 58 |
2 | 周伟 | 525 | 10 | 500 | 10 |
3 | 周莹 | 525 | 10 | 500 | 10 |
4 | 陈明皓 | 525 | 10 | 500 | 10 |
5 | 张玉琴 | 315 | 6 | 300 | 6 |
6 | 周林平 | 262.5 | 5 | 250 | 5 |
7 | 程海波 | 52.5 | 1 | 50 | 1 |
七、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2023年度召开2次有关关联交易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关联方名录》、《关于关联方陈名扬贷款授信事宜》2项议案。各位委员勤勉尽责,委员会独立高效运作,确保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要求和股东整体利益。
截至2023年末,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0亿元,主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2.13亿元;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额度为2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23%,未超过50%的上限;当年新增关联方授信额度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截至2023年末,股东关联方贷款不良率为0%,关联方授信质量优于全行授信平均质量。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高管年度薪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其业绩考评根据银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十、对本行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本行规范“三会一层”各自的职责和运行规则,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形成了董事会对本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管理,监事会代表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机制。根据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对董事长进行合理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行长进行合理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根据董事会、监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或提供情况,接受监督。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并提交董事会。
十一、其它事项说明
(一)上年度分红情况:按照股本的8%,向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含税),共计4,200,000.00元。
(二)本行股东支持本行业务发展,未出现利用任何方式对本行正常经营管理、决策进行影响的行为。主要股东没有发现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本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认为:开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五章 风险管理情况
一、信用风险
(一)信贷资产质量。截至2023年末,本行五级不良贷款余额0.25亿元,比年初上升82.2万元,五级不良占比1.82%,比年初上升3.3个百分点。
(二)前十户大额贷款。截至2023年末,本行前十户大额贷款余额0.18亿元,不存在超比例贷款。
(三)前十位自然人、法人股东贷款。截至2023年末,本行前十位自然人股东无贷款余额。前十户法人股东贷款余额0亿元。
(四)拨备计提情况。截至2023年末,本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余额0.41亿元,比年初增加0.02亿元,其中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余额0.41亿元,比年初增加0.02亿元。
二、流动性风险
2023年末,本行各项流动性指标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指标 | 监测频度 | 触发值 | 目标值 | 2023年末 |
1 | 流动性比例 | 月度 | ≥30% | ≥35% | 40.85 |
2 | 核心负债依存度 | 季度 | ≥61% | ≥75% | 61.21 |
3 | 90天流动性缺口率 | 季度 | ≥-1% | ≥10% | 77.75 |
4 | 超额备付率 | 月度 | ≥2.5% | ≥3% | 1.26 |
5 | 月均存贷款比例 | 月度 | ≤80% | ≤78% | 153.66 |
6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季度 | ≥110% | ≥130% | 3.56 |
7 | 流动性匹配率 | 季度 | ≥100% | ≥120% | 159.46 |
8 | 中长期贷款占比 | 月度 | ≤65% | ≤50% | 18.18 |
9 | 同业市场负债依存度 | 月度 | ≤33% | ≤30% | 23.24 |
三、合规风险
本行不断加强合规建设,强化合规警示教育,完善业务流程环节的内控机制,不断强化案件风险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内控检查辅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和问责追责,不断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主动合规、人人合规的良好氛围,2023年共经济处罚40人次,处罚金额4.14万元,开除1人。
四、声誉风险
2023年,本行持续跟进常态化舆情监测和信访应对,加强外部正面宣传,掌握舆情主动引导权,声誉风险情况良好。截至年末,共登记潜在的声誉风险信息0条,未发现舆情事件。本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23年未发生消费者重大投诉情况。
第六章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首要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资本管理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本行风险合规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3年资本实施计划,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3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23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36亿元,一级资本净额1.36亿元,资本净额1.50亿元,风险加权资产11.04亿元,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1.04亿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22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1%,一级资本充足率11.11%,资本充足率12.22%。
第七章 财务收支概况
截至2023年末,本行实现财务总收入1.16亿元,同比增加0.04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13亿元,同比增加0.0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0.39万元,同比减少59.93万元。
截至2023年末,本行财务总支出0.94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支出0.44亿元,同比增加0.01亿元;金融机构往来支出0.19元,同比减少0.02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0.57亿元,同比减少0.67亿元。
实现利润总额0.22亿元,同比减少0.04亿元;净利润0.20亿元,同比减少0.01亿元。
第八章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截至2023年末,本行贷款客户共计15009户,余额142332.97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3746户,金额125587.08万元,小微企业贷款2182户,金额30938.14万元。按单户贷款额度划分,30万元及以下贷款14782户,金额126374.16万元,金额占比88.79%;30-50万元99户,金额4082.96万元,金额占比2.87%;50-100万元112户,金额9323.80万元,金额占比6.55%;100万元以上16户,金额2552.05万元,金额占比1.97%。
第九章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在报告期内,我行未发生股份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行未发生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行未发生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行未发生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五、报告期内,我行不存在筹建支行。
六、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七、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八、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第十章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开阳富民村镇银行总行营业场所公告栏中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网址:http://www.kyfmbank.com/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